慧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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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邪淫者,死后受报再生人间,仍有果报!

2020-12-16 慧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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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八一年二月五日开示

一、犯淫邪者最严重

在因果律上,犯邪淫者最严重,其惩罚尤为凌厉。尤其夫妇间,若彼此离了婚,又再去结婚,根据因果律,临命终时,身体会被截割成两份。

因为生时曾有两边的关系,故死后业报呈现,有一把大锯,把人从头顶锯到脚尖。生前曾邪淫多少次,死后就割开多少份,生前曾结婚一百次,死后便分开一百份,乃至每人分得一点点。

那么分开有什么不好呢?分得零零碎碎,再想把灵性聚到一起,就不容易了,千百亿劫恐怕也不能复得人身。这时性化灵残,与草木同朽,变成无情的植物。

本性分散了,便不容易做众生,纵使能做众生,譬如一个人身,能化为八万四千蚊虫,但若要把那八万四千蚊虫重聚在一块,则不容易。

蚊虫多数重新做蚊虫,头出头没,生死轮回,总不知道背尘合觉,舍迷归正的,所谓“一失人身,万劫不复”。诸位若能深明其义,可不惧哉!

二、受完一切罪报后,如生人间,要得两种果报

邪淫是不正当或违背法律的性行为。即非己妻而用某种手段引诱他人妻,或用强暴凌辱他人妻,而达到性行为的满足,这都是犯下了邪淫的罪恶。

古谚云:“万恶淫为首,死路不可走”,意思是在万般的罪恶中,以邪淫为罪魁祸首,我们千万不要去犯邪淫的罪。犯此罪恶,是自找死路。

犯上这罪,死后堕三恶道中,受完一切罪报后,如生人间,要得两种果报。

一者妻不贞良,因为他曾使别人的妻子不贞良,今生也要受自己妻子不贞良的果报。

二者得不到如意的眷属,总是眷属不和,没有幸福。

(恭录自《大方广佛华严经浅释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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