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杀护生
戒杀护生

一旦得到菩萨加持,明了前世因果,很多冤仇就化解掉了

2021-01-23 戒杀护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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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案1:二十六刀
  
徽州商人程伯鳞长期居住在扬州,侍奉观音菩萨十分虔诚。乙酉年夏天,清兵攻破扬州城,程伯鳞祈祷观音菩萨求救,于是得了一个梦说:“你家共十七口人,其他十六口人都不在劫数之中,只有你在劫数内,不能逃脱。”程伯鳞醒了以后,再恳切地祈祷,便又得了一梦说:“你前生杀了王麻子二十六刀,现在应该偿还给他,绝对不能逃脱。你应当吩咐家中十六口人一起住到东厢房里,自己一人在厅堂里等候他,不要连累了家里人。”程伯鳞点头答应了。
  
过了五天,清兵敲门,程伯鳞问道:“你莫非是王麻子吗?如果是王麻子,可以来杀我二十六刀。如果不是王麻子,那么我和你本来没有什么冤仇,不必进门。”清兵说:“我正是王麻子。”程伯鳞于是开门放他进来。清兵下马,惊讶地问:“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?”程伯鳞把两个梦都告诉了王麻子。清兵叹道:“你前世杀了我二十六刀,我就在今世报复你。我现在杀了你,你在来世不是又将报复我吗?”于是用刀背砍了程伯鳞二十六下,然后宽恕了他,并携带他一家一起到了金陵。(原文见蕅益大师《见闻录》)
  
公案2:朱七饶命
  
池州府有一个人经常持诵《三官经》。流贼兵临池州城时,他梦见三官告诉说:“你前世曾经杀过一个人,现在来报仇,不能逃脱了。”这个人惊惶害怕而梦醒了,再加以恳切地祈祷。他又得到一梦说:“过去的业债难以逃脱,怎能想法救你?你过去世的冤家名叫朱七,骑红马,明天一定会来。你可以跪在门前,口称朱七将军饶命。他或许会问你:‘怎么知道我的名字?’你把这两个梦告诉他就行了。”
  
第二天,此人果然在门前看见有个骑红马的人,就跪在地上口称朱七将军饶命。贼人朱七听到后感到很惊异,问清楚了其中的缘故后,心中怅然若失,放了他不杀而离去了。(原文见蕅益大师《见闻录》)
  
公案3:自己救自己
  
从前有一位老和尚,在关帝祠中焚香清修。他的道行很清高洁美,勇猛精进地做善事。正好遇到贼匪来侵扰之时,老和尚梦见关帝来告诉说:“你明天应该死,有一个贼匪骑白马,名字叫朱二,是你过去世的怨家,你应该死在他的手里。”老和尚向关帝稽首求告说:“我今生做了很多善事,希望关帝大发慈悲救护我。”关帝说:“无法可救,要救只能是你自己救自己。”
  
清晨鸣钟起床的时候,有贼匪进山来了。贼匪捉住老和尚,叫他在前面带路,并问他:“哪座山里藏有财宝?哪个洞里藏有妇女?快快带我前去,否则我就杀了你。”老和尚忽然思量道:“我因为过去所造的业应该被杀死,现在如果又带他前去抢掠财物、奸淫妇女,这就叫做恶业上再加恶业,如同大雪上又加上寒霜,木枷上又加上手铐。”想罢,老和尚便起身对贼匪说道:“我不能带你去。你不是朱二吗?我的命应该在你的手里了结。”这个贼匪十分惊骇,说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?你一定是入圣通神的高僧。”老和尚把做梦之事告诉了他,朱二听后想了想,说道:“冤冤相报,没有停止的一天。关帝说不能救,这就是救你的方法。你不带我前往,这就是你自己救自己。我和你解除怨仇。”朱二在关帝神像前稽首作礼后离去了。(原文见《太上感应篇汇编附录·姚端恪公颂》节选)
  
公案4:莫非是丁小大
  
宋代临安张公子看见一座寺院内有一尊观音像没有手脚,就请回去庄严供养。后来遇到贼人杀来,张公子跳到井里躲藏时,看见观音菩萨来了,对他说道:“你今天应当死,我没有办法可以救你。因为你前生曾经杀过一个人,现在的名字叫丁小大,他应当杀你报仇。”菩萨刚说完,随即就有人拿着长矛来到井边叫他出去。张公子说:“您莫非是丁小大吗?”丁小大惊讶地问:“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张公子把观音菩萨的话告诉了他,丁小大就放下前生的仇怨离去了。(原文见《观世音菩萨本迹感应颂》)
  
公案5:冤仇成兄弟
  
《春渚纪闻》记载:宋代湖州安吉县沈二公,在金兵还没有到的时候,就梦见一个僧人说:“你前生所犯的杀报到了!现在有一个个子高大的人,用刀破门而入,你就问:‘你是燕山府的李立吗?’说完后,就伸出脖子让他杀,等他不杀你了,以前结下的冤仇就可以解开了。”
  
过了几天,金兵来了,沈二公果然按僧人说的去做。那个人问:“你怎么知道我的姓名和居住的地方?”沈二公把所做的梦告诉了他。李立感叹不已,看见桌案上有《金刚经》,经询问,得知沈二公已经持诵了二十年,他就解开衣服,拿出一个竹筒,里面藏着小字书写的《金刚经》,说道:“我也诵这部经五年了。”于是结为兄弟,李立拿了些金银财帛给沈二公才离去。(原文见《金刚经功德颂》)
  
公案6:看老僧了却公案
  
宋朝某禅师年轻时喝醉了酒,与他人争夺财物,奋力重击对方,那个人立时就被打死了。禅师畏罪而远逃他乡,出家勤苦修行,于是获得了大彻大悟,成了一个大禅师,开堂说法,跟他学的有几百人。老禅师七十多岁的时候,忽然有一天沐浴后登上法座,对大众说:“你们不要动,也不要说话,看老僧了却四十年前的一桩公案。”
  
坐到中午的时候,一个士兵突然跑来,拉开弓就要射他。老禅师合掌说道:“老僧恭候您已经很久了!”士兵惊讶地说:“我与和尚素不相识,可是一见面就想杀你,自己也不明白其中的缘故。”老禅师说:“欠债还钱,这是公平交易。但请动手,不必迟疑。”并且回头对大众说:“我死后,你们延请这位居士吃饭,然后送他回去。如果有半句瞋怒怪罪,就是违反天意,悖逆师道,不是我的弟子!”
  
士兵听后更加疑惑,坚持要老禅师说个明白。老禅师说:“您因为已经是两世之人,所以忘记了;我还是一世之人,所以还没有忘记。”于是把以前发生的事讲给这个士兵听。这个士兵向来不认识字,这时忽然大声吟诵道:“怨怨相报何时了,劫劫相缠岂偶然。不若与师俱解释,如今立地往西天。”说罢,手里拿着弓箭,稳稳地站着立即往生了。老禅师走下法座,为士兵剃除头发,取了法名,换了衣服,装入龛中,自己也跏趺而坐,与大众道别后坐化了。
  
在四十年之前杀人,在四十年之后偿命,索取命债虽然迟了一些,但还债则是相同的。幸亏他们两个人都是有大手段的人,所以能够在怨家路上劈面相逢的时候,一对生死仇人反而成就了往生证果的好因缘。这个士兵以死来威逼欠他命债的人,却因此修行证道,而老禅师等待催债的债主,因此而解开了彼此的怨结,立时坐化生天,这是一件千古难逢的殊胜之缘、奇异之事啊!如果老禅师不是真正得道,或者这个士兵不具备大手段,那他一定不肯放弃命债不取。这样看来,杀人与自杀没有什么区别的道理就十分清楚了。(原文见《太上感应篇汇编》)
  
【后记】
  
以上六则因果故事,内容相近,时间跨度则长达数百年。如此惊人相似之事屡屡现于世间,亦足令吾人深长思之矣!首蕅祖《见闻录》者,以其人有“所悟与佛无异同”之赞,开篇征信也;终《感应篇汇编》者,以其文有“杀人无异于自杀”之论,卒章显志也。译毕,系以偈曰:
  
昨日我杀人,今日人杀我。
冤家追命时,欲往何处躲?
昔人大手段,掣断轮回锁。
今人多刚强,不惧地狱火。
虽不常杀人,众肉日需索。
食肉犹不足,更将皮毛裹。
乐极悲必生,方悔计太左。
纵然势通天,谁能免因果?
众生皆同体,怨亲是一伙。
手岂忍伤足,杀他即杀我。
普愿法界众,信愿念弥陀。
华开七宝池,悟诸法无我。
——转载《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》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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