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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学常识丨“业力因果”

2019-12-20 浙江佛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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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业”这个字,就是“行为”或“造作”的意思。凡是有意而为的,通过身、口、意做出的任何行为,都可以叫作“业”。一般人所说的,一切“善”或“恶”的行为,都可以构成“业”。换句话说,“业”可以理解为“道德”或“不道德”的意志力,以及该意志力所导致的结果。
“业”既然是意志力的反应,那么由意志力造作的善恶诸业的种子,都藏在阿赖耶识中。这些种子遇到适合的外缘,就会现形,进而产生果报。那么,种善因得善果,种恶因得恶果,这就是佛教所谓的业力不灭、果报不爽的“因果律”。

佛教宣扬的业力因果律,是基于每个人的自作自受,他人是不能够代替的。你目前所承受的结果,必然是你自己在以前种下了相应的因;你现在种下了一个因,将来也必然要承受相应的结果。这就是“因果不昧”的定律。
佛陀教人信业力,信因果。业力因果律又可细分为三时业报:(1)顺现受业,即现生造业,而现生就受果报;(2)顺次受业,即现生造业,而次生受果报;(3)顺后受业,即现生造业,而二生或多生后受果报。这就是从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,来说明因果是不会消灭的。
如是因得如是果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谁也无法躲避。只有掌控纯正的意志力,使自己的行为保持纯善,从中获得慈爱、容忍、宽恕、不争、不执等各种美德,进而向“自利利他”的方向努力,这样就会为自己种下极大的善因种子,将来也必定会结出殊胜圆满的果实。

(文章来源:《佛学启蒙》,编辑:诚恕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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