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禅宗强调破见罪比破戒罪更严重?

2024-01-19 更多文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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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为什么禅宗强调破见罪比破戒罪更严重?

明贤法师答:在很多人看来,破戒之罪至为严重,而在禅宗看来,破见之罪往往是更为严重的。此非禅宗不重视戒律,而是认为持戒的最大意义,在于戒行是否相符清净的心性、般若的正见,不仅以戒为师,更以见为师,以合乎正见之戒为师。

假如持戒精进,但实持邪见、损坏正见,那么这样的持戒形似善法,实成恶法。故《大智度论》云:

邪见罪重故,虽持戒等身口业好,皆随邪见恶心。如自说譬喻:如种苦种,虽复四大所成,皆作苦味。邪见之人,此亦如是。虽持戒精进,皆成恶法。

破五众戒,名为破戒;不破所受戒,常为三毒覆心,不忆念戒,回向天福,邪见持戒,如是等名为戒不净。

持戒之人,人所乐施,不惜财物,不修世利而无所乏;得生天上、十方前,入三乘道而得解脫。唯各种邪见持戒,后无所得。

诸邪见中,最大的依然是我见。法与一切外道不共的根本正见就是无我。然则凡愚之人,多迷真道,不知观察身心无我,往往盲目溺于形式,以之为道,此是妄行邪法,谬执乖真,唯成恶法。

月称论师释《入中论》颂词若彼净戒执有我,则彼尸罗不清净时指出最严重的破戒实是破见:

首先,彼苾刍说有我论。迦叶!是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。

等于说,修行人假如十善修集、十恶不作,却持有我论,便可称为第一破戒似善持戒――看起来似乎是在持戒,却因为破见,实际却是最严重的破戒。

其次,若有苾刍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,而彼苾刍见有所得,住我我所执。迦叶!是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。

见有所得住我我所执,虽名第四破戒,实与第一破戒本质相同。因为,有我见存在才能见有所得,而我见存在,就属于破见。

戒律的本体是厌舍损害其他众生的、无实体而有感化的能断之心,戒的自相如《入中论》所云,乃戒相无热恼。是以,持戒可令众生离贪嗔痴诸恶的根本力量源自般若空性,断一切恶的根本在于断我。虽在形式上断很多恶,集很多善,但若执我,仍然不出贪嗔痴之深渊。不仅是破见,也必成破戒,是似善持戒――似乎很善于持戒。

民国时印光大师也十分强调看法的重要性,指出破见不仅自误,亦损他人,其过火大:言世间有二罪人,一是破戒,二是破见。破戒之罪尚轻,破见之罪甚重破坏法之邪见,及引一切人起邪执谬见,其罪极大极重。以其心与相反,复能误一切人故也。

正所谓无执易化,有执难度,看法上的邪谬,对修行人来说才是要命的。故《成实论》告诫学人:宁止不可,勿行邪道。身坏命终,堕于恶趣。

事实上,无论行持何种窍门,只有首先确定无我正见,才有获得清净戒的机会,只有取乎其本,才能本末自得。禅宗对看法的绝对重视,对破见的死守谨防,恰是要让正见在修行中发挥根本优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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