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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养佛菩萨的食品及用品等,由于献供后已是属于佛物;在未上香、或敬奉一花、或供上一水,藉此诚心上禀希望赎回已献供的东西的情况下,随意取回自己处理是不合法的。

即使赎回的东西,也最好不要自用,布施贫人则得福无量,原因是出于对佛菩萨的极度诚敬,也舍取私心,亦且某些密法也不能自用供物。

假使某些东西,我们一早已打算自用,而目的只是想获得佛菩萨的加持,那将物品放上佛桌或佛坛后,就应该立即表明心意,提早向佛菩萨禀告;那物品被加持完毕,便可请回自己随意分配使用。

我们可在佛坛上划出一小区域,作摆放被加持物品之用;佛菩萨像正前方的区域,用来献上供品,那就不会混淆错乱了。

(谈师兄修行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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